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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16-8

EICC验厂之2016生效之新增禁收费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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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CC验厂之2016生效之新增禁收费用(二):
二、允许工作相关收费:
如果工人已在合同中被恰当通知,且已向工人提供收据或收款凭证,则以下费用可向工人收取。所有允许收取的工作相关费用均不可加价。
A.准备就业面试的成本。例如简历打印、照片、现有证件、证书和凭证的复印件。
B.满足工作最低资质要求的成本,例如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任何学位、资格证或证书。
C.因员工个人丢失护照,导致补办的成本。办理签证或许可证也需要照片,提供或复印任何文件等。
D.雇主或代理商提供住宿和餐食的合理成本。按公平市价支付所有此类成本,并符合EICC健康和安全标准。
E.任何的合法税项。此类征税应基于工人工资在就业期间按比例征收。
1.就业结束时,除非发生因特别严重违纪导致开除的情况,不应向工人收取任何征税的余款。
三、其他禁收费用:
不可向工人收取以下成本及费用(无论是首次或后续),包括工作相关设备、工具及服装费。除非法律有相关要求,否则工人不可被征收以上任何费用。
四、终止和提前离职
A. 如果工人已恰当通知,并按照就业合同完全履行辞职通知期,工人无需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B. 如果工人未给出恰当通知,或未按照就业合同完全履行辞职通知期:
1、统一进行评估的所有罚金或费用应最多按照工人一个月基本工资的 60% 收取。这部分费用不包括依照适用法律或下列可接受的费用,必需由该工人支付的任何罚金。法律允许的扣费请参考本指引第二部分E项。
2、如果因记录在案的骚扰、虐待或安全威胁导致工人无法完全履行辞职通知期,该工人则不应支付任何罚金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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