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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ETI验厂-雇员晋升、试工期满的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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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I验厂雇员晋升、试工期满考核指引

   1.  目的:完善及规范公司之考核制度,为雇员晋升或试工期满考核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职位 : 人事总务部、各部门经理/主管。

   3. 职责和权限

   3.1  行政经理监察晋升、试工期满考核制度的有效实施。

   3.2 人事总务部主任负责考核的统筹,组织及执行。

   3.3 相关部门主管积极配合考核制度的执行。

   3.4 考核人员认真接受考核,严格遵守考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4.1  考核范围

      a. “人事编制限额岗位培训情况的审查。

      b. “岗位基本常识考试。

      c. “实际工作内容考核

      d. “个人生活作风审查。

      e. “雇员综合表现评价。

   4.1  基本常识考试﹕包括文化知识、岗位培训内容、管理知识、(《雇员手册》内容、ISO9000知识、《入职培训系列课程》内容等)

   4.2  生活作风﹕指雇员业余生活表现,主要包括:个人品格、生活操守(厂纪厂规的遵守)、人际关系、业余爱好或生活习惯等表现。

   4.3 实际工作内容考核:指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的岗位基本内容操作考核。

   5. 1考核对象:指公司所有考核表人员,包括

    所有中高层人员以及基层初级文员、助理员、QC员、QA员、初级美术员、初级技工、宿管员、花工、厨师助理、工模杂务员、省模员、设工部杂务员、木工、泥水工。

    5.2   合格: 指考试满分100分、得分80分或以上为合格,培训记录、考核试卷由人事部及时收集并分类保管。

    5.3    运作程序:雇员晋升、考核表人员试工期满,部门主管均须提前申请培训,并要求人事总务部发出《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试工期满培训申请自试工之日起,晋升申请按要求提前即可。雇员培训期满当月的8日前,部门须进行雇员培训岗位实际工作基本内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于《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上。部门须于当月28日将内部考核合格者的《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交人事总务部,以便人事总务部进行初步审查。

    5.4  申请晋升、试工期满考核日期规定:部门申请晋升雇员时,部门主管须向人事总务部索取《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雇员晋升培训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批签,然后交由人事总务部安排初步审查。晋升培训申请提出日期为晋升前二个月的1号前(不包括1)。例如:41日晋升,申请期为当年11日前(扣除春节假期);101日晋升,申请期为当年81日前。逾期提出申请的,须经行政经理批准。

    5.5 人事总务部在收到部门雇员晋升《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后,即着手安排实际工作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于收到《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当月的23日前汇报给行政部,同时提出相关建议供行政部参考。

   5.6 申请晋升之雇员经实际工作初步调查合格并经行政部同意的,由人事总务部于收到部门雇员晋升《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当月的25日发出《考试申请表》,进行晋升岗位基本知识考试。

    5.7 ETI试工期满培训申请,自试工之日起提出,并经部门经理批准。部门须于试工期满当月的8日将《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送交人事总务部,并接受人事总务部实际工作初步调查,初步审查合格后,人事总务部于当月25日发出《考试申请表》。

    5.8 人事总务部初步审查 :内容包括部门内部实际工作考核内容“ 人事编制相关岗位培训个人生活作风审查雇员综合表现等。

    6.1 人事总务部收到部门填好考核内容的《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后,人事总务主任根据部门填报的考核工作内容与评语进行考核内容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填在相应栏目上。

   6.2 末完成相关岗位培训或晋升职位超出人事编制限额者,人事总务部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6.3 人事总务部主任向宿管员,饭堂执勤管理负责人,保安部及相关同事了解雇员生活作风,并记录在《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相应栏目上。

   6.4 人事总务部主任向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人了解有关情况,并记录在《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相应栏目上。

   6.5 经初步调查后,人事总务部认定合格并经行政部同意的,将于当月的25日发出《考试申请表》并于月底前收回。

   7.1 当月号前送交人事总务部的《考试申请表》,人事总务部将在当月5号安排进行岗位基本知识考试。

   7.2 当月1号后(包括含1)送交人事总务部的《考试申请表》,将推延到下月5号安排岗位基本知识考试。

   7.3 雇员岗位考试合格的,晋升、试工期满考试当月月底前,人事总务部把雇员履历表、《 

    雇员动态综合报告书》、“考试答卷”一齐送交行政部审批。

   7.4 经初步审查后,人事总务部不同意推荐晋升或不同意试工合格者,则通知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

   7.5 凡考核不予晋升或试工不合格者,可安排重新考核,或由主管再作考虑。

   7.6 有关考核资料连同个人档案一齐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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