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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食品安全认证原材料和包装供应商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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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食品安全认证原材料和包装供应商管理要求


1.公司应对每一种原材料或原材料组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记录,以识别对产品安全、合法性和质量造成的潜在风险。这应考虑以下各项的潜在性:



•  过敏原污染

•  异物风险

•  微生物污染

•  化学污染

•  替换或欺诈

另外还应考虑原材料对于最终产品质量的重要性。

风险评估应构成原材料验收和测试规程以及供应商审批和监督流程的基础。风险评估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2.公司应制定成文的供应商审批和持续监督规程,以确保所有原材料及包装供应商有效地管理原材料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而且在运行有效的追溯流程。审批和监督规程应基于以下的一项或多项:



•  认证(如 BRC《全球标准》或其他 GFSI 公认方案认证)

•  供应商审核,范围包括由经验丰富且有证据证明合格的产品安全审核员所进行的产品安全、

可追溯性、HACCP 审核和良好操作规范或者供应商调查问卷(仅适用于评估为低风险的供应商)。

在审批基于调查问卷的情况下,这些规程应至少每 3 年重新签批一次,而且供应商必须在此期间通知工厂任何重大变化。

工厂应备有最新认可供应商一览表。


3.在原材料是通过代理人或经纪人采购的情况下,工厂应了解最后一家制造商或包装商的身份,或者对于大宗商品产品,应了解原材料的集散地。


应从代理人/经纪人,或者直接从供应商获取批准制造商、包装商或集运商所依赖的信息,而代理人/经纪人自身属于《BRC 代理人和经纪人全球标准》的认证商家的情况除外。


4.该规程应规定处理对于 3.5.1.2 条款中的供应商审批流程属于例外情况(如原材料由客户指定的情况)或者未提供用于有效审批供应商相关信息(如大宗农产品)而产品测试却被用于验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情况的方法。


当工厂生产客户品牌产品时,相关的例外情况应向客户予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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